碧華國小愛與希望攝影比賽簡章
一、主辦單位:碧華國小學務處
二、拍攝日期:即日起至102年12月7日
報名徵件日期:102年12月09日至102年12月13日止
頒獎日期:101年12月23日 星期一
三、攝影主題:
校慶活動期間與碧華國小學校願景相關之主題。
1.即日起至102年12月7日間碧華國小各學年之相關校慶活動。
2.102年12月04日校慶健行活動。
3.102年12月07日校慶當日活動。
以上每張參賽作品,均需以精簡合宜50字內之文字,表達創作時之時空情境和內心感受。
四、送件方式:
於12月13日截止日期前,將作品親自送至碧華國小學務處。
五、參賽對象:凡本校師生及志工家長對本活動有興趣之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,分教職員工志工家長一組和學生組(中低年級組和高年級組)評選
六、作品規格:
1. 為考量經濟及鼓勵參賽,參賽作品一律以相紙沖印輸出6×8英吋或用列表機列印成A4之二分之一大小(約21x15公分)之彩色或黑白照片,盡量不留白邊,並以硬紙板墊底保護;報名表需印出填妥並親自簽名浮貼於作品背面,
2. 並連同作品電子檔燒錄成光碟
光碟註明:碧華國小愛與希望攝影比賽 ,品檔案命名格式:「組別__作品名稱__作者姓名.jpg」 (例: 高年級組 校慶健行之樂 陳淑芳.jpg )
3. 作品不可插點加大檔案、裝裱、格放、加色、加字、彩繪、翻拍、疊片、護貝、畫邊、不收連作及任何形式之電腦合成,違者作品不予評審,取消參賽資格,亦不退件。
4. 1張報名表限附1張作品,請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後,每人最多可繳交10張報名表參賽。作品照片須附上50字以內之作品描述。 作品以正片、負片或數位格式JPG RAW TIFF拍攝皆可,畫素需達500 萬畫素(含)以上,解析度達300dpi
八、活動獎勵:教職員工志工家長組和學生組相同
第一名一名:禮券800元,獎牌一只。
第二名一名:禮券 500元,獎牌一只。
第三名一名:禮券 200元,獎牌一只。
入選
十名:禮品,獎狀一只。
九、參賽規則:
(一)一件作品附一張報名表,否則恕不予評審。
(二)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,且須實地拍攝,不得以翻拍作品參賽,並以未參加其它比賽公開發表為限。
(三)參賽作品均不做任何註記、塗色或簽名,違者恕不予評審。
(四)參賽作品以102年11月01日至102年12月07 日碧華國小校慶慶祝活動時間所拍攝為限,若投稿者經查非前述時間作品,則取消參賽資格。
(五)參賽作品需未曾於任何競賽活動中獲獎或發表,嚴禁抄襲或盜用他人作品,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,遺缺不予遞補,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,得獎者已獲獎金及獎狀將全數追回,得獎者不得異議,其涉及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,由參賽者負責,主辦單位不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(六)每人參賽作品數量限10張,唯銅牌獎(含)以上,每人限得1件獎項(以名次高位為準)。
(七)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水準,獎額得予從缺。
(八)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,恕不退件。
(九)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出版、著作、重製、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,均不另通知及致酬。
(十)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活動計畫之各項規定,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、修正之,參賽者不得另議。
(十一)評審方式:由主辦單位邀請學校美勞老師及攝影專家評審。
(十二)本次活動相關訊息將隨時碧華國小網站公布,請參賽者即時留意活動相關訊息之異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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